返回

第18章 泡泡唐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    第18章 泡泡唐 (第1/3页)

    盛京之行,毫无所获。

    这座城市我来过多次,还算熟悉。

    我奔走了整整半个月,把繁华的太原街走了无数遍。

    附近有两家派出所,南站和太原街派出所我都去了,他们只有一个姓武的片警,今年还不到三十岁。

    我的记忆太过模糊,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叫小武,还是姓武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不确定,每到一个地方,我都会想办法查有没有姓武的当年丢了孩子,之后再把范围扩大。

    派出所可怜我的遭遇,再加上我大哥大姐的叫着,每次去都会拎着一些水果,可还是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这并不奇怪,也不能说是猫爷骗我。

    毕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,尤其近些年,人员流动的太过频繁。

    虽说猫爷是在太原街看到的,但有可能是父亲贴寻人启事来到了这边,甚至是来这座城市找我。

    抱着满腔希望,又扑了个空。

    不过我并没多少沮丧,已经习惯了。

    太原街的同行是真多,尤其是中兴大厦后面的时装一条街。

    这些人进进出出,看似一团乱麻,实则分工十分明确,丝毫不乱!

    [望手]眼观六路,看准时机,一个简单的手势,[下手]就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
    打掩护的或是用身子挤,或是用手臂上的衣服遮挡,很快就下了货。

    下货后,迅速交给[换手]。

    [换手]忙的很,他们要尽快把赃物交给[接手],否则就没地方放了。

    每一条线上,还有几个“闲人”,他们叫[搅手]。

    所谓[搅手],是负责[掏响]后搅局的人,他们是一个团伙中最低级的成员。

    [掏响],指的是扒窃时被抓住。

    偷盗过程中,这些人有两个作用:

    一是打掩护,方便[下手]出手下货;

    二是一旦某个环节“掏响了”,他们就会冲上去,使绊子拖住失主。

    关键时候,甚至对反扒便衣也敢下手!

    [搅手]属于扛罪背锅那类的,抓起来也无所谓,顶多是个治安拘留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环节是[擦手]。

    他们负责销赃,不会在现场。

    这些人有着四通八达的销赃渠道,扒窃来的东西会很快流通出去,换成人民币。

    街上偶尔能看到闲逛的反扒人员。

    看得出来,他们和我的那些同行关系相当不错……

    我也只是看看罢了,不会去胡乱[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