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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查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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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94章 查案 (第3/3页)

    一齐交给李元。

    李元接了过来,排在一起,往纸上看去。

    只见大老爷写的是:闲人;

    高先生写的是:野僧。

    方一凡看了高一明的判断,倒也点头道:“

    高先生直接点明了具体,我的判断倒是现粗略一些。

    野僧也能算得上是游手好闲之徒吧。”

    李元看得一头雾水道:“大老爷,高先生,这,这如何说?”

    方一凡便对高一明道:“高大哥说说?”

    高一明点头道:“

    其实也不复杂。

    首先,若王恒之醉酒是事实,醉酒之后,

    手腿发软,能不能爬上那二楼,都是两说;

    若不是醉酒,他一个书生,知书识礼,

    为什么会冲运之下,杀那郑家小姐?

    最不合理处时,为什么杀人,还要奸污。

    两人原本就是通情,实在没有必要再行此事;

    其次,那王恒之是个书生,指甲细长,

    而尸格中描述那扼死郑小姐的指印,

    却是指甲短平且不整齐的扼痕,这里也是不符。

    最后,这书生常年读书,身体单弱;

    那郑小姐又常在铺中帮忙,身体有力,

    王书生就是想杀人,也得有那个本事才行。

    所以,此案凶手,必不是那王书生。

    至于王书生说的那晚的经历,虽难以取信于人,

    可是终究只是次要。”

    李元细细一想,倒也觉得有理。

    高一明又道:“

    不是王书生,那么必有外人。

    今日我去到现场,观那里不过是穷街陋巷。

    这类地方,多有无赖,闲汉,游方野僧在那里兜窜,

    顺手牵羊,偷鸡摸狗时有发生。

    二十三日深夜,两人约好三更。

    可是王书生醉酒不能按时赴约。

    郑珍则在房内焦急等候,并从窗户放下绳索。

    此时被人撞见,动了心思,大胆爬进了房中。

    那郑小姐并没有发现异常,只以为是王书生赴约。

    等那人进房,搂在一处,便觉有异。

    再行呼救挣扎之时,被那人死死扼住,

    扼死之后,又行奸污,

    临走时,又劫走一对金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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