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33章 地窖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
    第33章 地窖 (第3/3页)

份的人都是世居,人员流动不是很频繁,

    不然问题可能更大。

    便说道:“如此,且取城北外,那条官道左近的商铺资料来,本官要验看一二!”

    洪主簿心中虽然纳闷,不明白这个时候,方一凡怎么还有闲心去查看这些东西。

    可是洪主簿心知不能多问,便连忙出来,招呼手下吏员、典吏、文书,去库房把资料翻出来。

    忙活了半天,文书才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洪主簿。

    洪主簿自己先翻了一遍,也没看出什么名堂,这才送到方一凡案前。

    等洪主簿离开之后,方一凡才慢慢翻开资料,找到‘山前客栈’的照凭文书。

    只见上头写着:

    ‘吴县户部司颁发照凭

    浙闽三省等处承宣有司为钦奉

    本司将各属,现开各色行铺,查明因地制宜,酌定额数,造册详奉

    抚部院咨送内部,并将行铺另刊,通饬各属,遵照在案。

    今据吴县(县州)开报到司,合行给照。

    为此照,给山前客栈的胡荣春遵守开张。

    按年税五两定缴,务须公平交易,照例扣用,不得苛索。

    如该行铺不愿,当闭歇改业者,即赴该(州县)禀缴印照,另召诚实良民顶补,详换新照,以足税额。

    如果有新开集场,必应设立行铺者,务须该地方官,确查实酌定名数具详请。

    不许无照私开,并顶冒朋充,如有土豪光棍垄断把持,恃强争夺,及领县照私开漏税,一经首告,或被察实定,行查治罪,决不姑贷。

    须至帖者

    计开

    洪州府吴县山前客栈的胡荣春

    吴县城北四十里地方开张山前号

    现年二十七,身中,面黑,有鬚(附地形图)

    胡荣春(手签,花押)

    景和十七年正月二十日给

    户字一佰柒十捌号’

    方一凡读了一遍,便压在手下。

    这个胡荣春,身形中长,面色发黑,有胡须。

    正是那客栈中掌柜的模样。

    发照日是景和十七年,距现在已有五年多,将近六年。

    方一凡的眉头慢慢地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直觉告诉他,这件案子,恐怕没这么简单。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